刚才看了一篇为奶农叫冤枉的文章,文章认为此次毒奶粉事件,“受益是黑心的那些大的企业,没有奶么多的奶源,又拼命压原奶的价钱。自己回去为了盈利又加那些不能吸收的人造蛋白,兑水。”“纠察责任人的时候,有一批最无辜的受害者在角落里没有发言权,还背着黑锅挨骂。被人称为赚“黑心钱”的奶农。”他认为奶农遭遇到了不公。但他没有认识到为什么会遭遇到这样的不公。
当然按照概率来说,无论奶农还是企业,肯定有好的有坏的。
但事实上在一个行政效率低,司法不公正的社会制度下,我们的社会根本不能清晰的认清事故的责任人,更不能对违法者以有效的惩罚。所以事件中的有良心的企业和个人都会遭遇到不公平。这显然是社会制度不合理结的果。
没有公正没有效率的社会,只能笼统的对事故责任人群实施惩罚。比如所有的中国制奶企业,在世界上都会受影响。事件中,我们发现很多优秀的企业也遭遇到不公正的惩罚,比如伊利,在被检测的有毒奶企业中伊利显然是比较轻的,但证券市场的连续跌停显然也是不公道的。
不公平是社会制度之害,但社会制度不合理又是谁的责任呢?是不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呢?既然一个国家不民主,制度不合理,每个人都有责任。既然是,那么每个人都有义务来承受制度之害。
一个不民主的国家产生的问题必须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民承受的。
由于制度不能够合理的分清这个国家不民主中的每个人的责任,所以制度在伤害这个国家的时候往往是按概率来实现的。
比如股市上,设计股市不合理制度,造成制度缺陷的不必承担责任,反而拿真金白银投资于中国股市没有得到回报,反而连老本都要损失的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却承担了制度缺陷的责任。他们本是创造财富的主体,但承受的却是巨大的损失。
比如交通事故,医疗事故,责任本来是肇事者产生的,受害者却往往是无辜的被害者。
比如一起起矿难事故,受害者往往是无辜的煤矿工人,而制造灾难的往往是黑心的矿主。
比如群体更广泛的,比如那些劳苦大众,他们相对于那些不劳而获贪污腐败者,又是何等的不公。在中国有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不公,有体制内和体制外人群的不公……
比如更久远的,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陨命的革命功臣,如国家主席刘少齐,大将军彭德怀等。还有在抗日战争中流血,在新中国成立后流泪的国民党老兵,他们遭遇的又是何等的不公。
在遭遇到不公的时候,我们往往会抱怨社会的不公。但更多的人忘记了,社会的不公往往缘自于中国的不民主。而在推动国家民主进程中,我们置身于这个罪恶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做了什么呢?
不民主国家的制度之害是广泛存在的,而受伤害的人往往是按概率随机产生的。昨天,你可能是强制拆迁的受害者,今天你可能是毒奶粉的受害者,而明天按概率而言你很可能会遭遇到其他的不公正。在不合理的制度环境下,受益是偶然的,而受害是必然的。
